yd12300云顶线路(中国)有限公司-Weixin百科

党建专栏

工会活动

当前位置: 学院首页>> 党建专栏>> 工会活动

关于做好困难教职工调查摸底并深入开展2020年元旦、春节送温暖活动的通知

日期:2019年11月13日 13:08 浏览:

各基层工会:
   为落实上级工会关于困难帮扶的有关要求,进一步完善困难职工档案,切实推进精准帮扶,全面实现解困脱困,根据上级工会安排和我校实际情况,决定开展2019年度困难职工调查摸底工作,并深入开展2020年元旦、春节送温暖活动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    一、 调查摸底对象
   (一)全国级困难职工:
   衡量标准为:[家庭年度可支配收入-困难支出费用]/家庭总人口/12月≤苏州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(苏州市现行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995元)。
   1. 低保边缘户:家庭人均月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以内,但由于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有相关政策规定重特大疾病(同市级大病特困职工)、子女上学、单亲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在职职工家庭。
   2. 意外致困户:家庭人均月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以内,但由于遭受突发事件、意外伤害、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在职职工家庭。主要指三种情况:
  (1)因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,造成重大人身伤害,责任赔付不能及时到位或无责任赔付方的家庭。
  (2)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,而产生数额过大的救治费用,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。
  (3)因发生自然灾害或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身伤害或住宅、家庭生活必需用品损毁严重,导致基本生活暂无着落或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。
  (二)市级特困职工
   衡量标准:具有苏州市户籍的在职职工,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以内,符合苏州市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救助家庭财产状况规定。
1. 大病特困职工: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有相关政策规定重特大疾病的家庭,重特大疾病包含癌症、尿毒症、白血病、重度残疾(含一、二级肢体、智力、精神、视力残疾)、器官移植后抗排异药物治疗、再生障碍性贫血、系统性红斑狼疮(活动期或伴有脏器损害)、血友病、慢性重症肝炎、重症类风湿性关节炎、强直性脊柱炎、儿童先天性心脏病、耐多药肺结核、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(限糖尿病肾病、糖尿病足<有坏疽、深部溃疡、脓肿、骨髓炎>患者)、肝豆状核变性,计15类。
2. 单亲特困职工:子女就学困难的丧偶单亲职工家庭。
   (三)市级重病困难职工
   职工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.5倍以内,因患病(年度自付医疗费用超过10000元)造成生活困难家庭。
   (四)市级一般困难职工
   职工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以内,因患病(年度自付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)、子女上学、遭受突发事件、意外伤害等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。  
   (五)根据学校《苏州科技大学教职工福利费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(试行)》,因突发事件造成家庭人身财产损失,或因患大病造成生活困难的教职工家庭。
   
    二、调查摸底时间和要求
   2019年11月18日中午11点前,各基层工会完成核定汇总上报,并将相关材料报至C2-313办公室,材料包括困难职工申报的纸质材料和电子稿。电子邮箱:
391323241@qq.com。
   申报上述全国级困难职工、市级特困职工、市级重病困难职工、市级一般困难职工的教职工需根据苏州市总工会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附件1)和《困难职工申报相关说明》(附件2)的要求及其附件提交相关材料,其中纸质材料一式三份;申报上述第(五)类教职工需填报《苏州科技大学教职工特殊困难补助申请表》(附件3)纸质版(一式两份)和电子版,并提供相应佐证资料。
   2019年11月22日校工会进行汇总、公示,11月29日上报市教育工会、市总工会。
   2019年12月1日-20日,上级工会复核建档。
   2019年12月27日,落实分级帮扶困难职工,各级工会落实元旦、春节走访慰问工作,并于2020年1月6日前,《各基层工会元旦、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统计表》(附件4)书面形式报校工会。
   三、工作要求
   1.申请对象填写申请表,向所在单位分工会提出申请,分工会初步审核,调查走访,上报校工会,校工会履行公示,汇总上报市教育工会、市总工会。
   2.明确范围,确定申报口径。各基层工会只受理困难职工本人的申请。
   3.填报信息准确。申请对象要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申请表格,各基层工会要认真仔细核对申请对象的填写信息,做到完整、真实、详细。
   4.严格建档标准。依据建档标准,严格审核申报材料,对符合建档条件而未入档的,要及时入档,实行动态管理;对不符合建档条件的,要立即退档;对因亡故、解除劳动关系、脱困的,要做相应处理。做到困难职工建档工作公开透明、程序到位,不漏报、虚报、瞒报。
   5.落实公示制度。基层工会履行初审程序,经调查走访,确定符合申报条件的对象,且必须将申报对象信息在本单位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。
   6.完善工作机制。各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,贯彻通知精神,认真核实情况,做到底数清、情况明、覆盖全、解释细。要积极推进党员干部与困难职工家庭结对帮扶工作,要积极组织职工加入到互助互济活动中来,扩大参保互助队伍,做好服务,倾心为教职工构建抵御风险的防线,把节日走访慰问与制度性帮扶相结合。

   附件:
   1. 附件1
关于进一步加强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 
   2. 附件2
困难职工申报相关说明
   3. 附件3
苏州科技大学教职工特殊困难补助申请表
   4. 附件4
基层工会元旦、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统计表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苏州科技大学工会委员会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9年11月7日

 

地址: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学府路99号  邮编:215009
Copyright ©2023 yd12300云顶线路(中国)有限公司-Weixin百科

XML 地图